河池学院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全区教育系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和学校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会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情况,为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现在全校开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单位、部门分组互相交叉检查,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组别 |
交叉检查单位 |
备注 |
1 |
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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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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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工智能与制造学院、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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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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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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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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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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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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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党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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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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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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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科学技术管理处、学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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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教务处、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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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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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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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审计处、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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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继续教育学院、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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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在完成部门自查情况下负责校园公共部位的消防、交通、疫情防控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各交叉检查组根据《河池学院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交叉检查表》项目逐项检查,检查结果填入表中。检查人员和相关领导签字。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抓,层层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各交叉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结合实际开展检查。被检查单位提前做好安排,积极配合交叉检查工作,确保交叉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确保学校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河池学院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交叉检查表》交到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hcxybwc@hcnu.edu.cn。
附件:河池学院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交叉检查表
河 池 学 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