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和违规乱停车行为整治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机动车辆交通行驶和停车,全面提升校园交通管理水平,为迎接70周年校庆庆典创建绿色、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安全校园环境。学校决定于校庆庆典(11月26日)前,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和违规乱停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校外无关车辆进入学校校园,在全校范围内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规范校内停车,有力缓解校园交通停车压力,保障校园正常交通秩序。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包括:学校西门、北门和小北门及周边区域,西门至桃花园广场及周边区域,西区格致楼、实训楼周边,西区食堂周边,东区逸夫楼、图书馆、弘毅楼、行政楼、真如楼和东区食堂周边区域,学生宿舍区和教职工住宅区等,校内白改黑后的主干道及周边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交通秩序:主要包括在校园内乱鸣号、快速行车、酒驾醉驾、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行车,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等。
(二)乱停乱放:主要包括在无标记停车区域和禁停区停车、不在车位内停车等。
(三)占道停车:主要包括占用消防通道、校园交通道路和人行通道、绿化地等停车。
(四)长期占停:主要指停放在格致楼、实训楼、图书馆等负一楼停车场的僵尸车,长期占位不移。
四、整治要求
(一)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须遵循以下要求:
1.校园内禁止鸣号。
2.校园内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所示规范行车,禁止超速、快速行车,无道路标志标线道路,车辆靠右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3.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自行车、不需办证的助力车除外。
4.禁止在校园内酒驾醉驾,一经发现,移交属地交警部门处理。
(二)校园停车要求:
1.所有停放在校园内的机动车,须经个人申请和有学校保卫处审批同意手续。
2.校园内停车严格按照学校划定的停车区域,按规定停放对应车辆,小车停放在小车停车位内,摩托车、电车、自行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禁止串位停车。
3.教职工住宅区小车按铺有黄色地砖标示的停车位停放,未划有停车位的西区11-14栋、西区棚户区等区域,暂按现有停车方式停放。
4.教职工住宅区摩托车、电车、自行车和小型三轮车等,建议停放到教职工自有杂物房中。
(三)禁停区域要求
1.未有停车标志和未划有停车位的校园道路(含人行道)及周边、办公楼和教学楼周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划有消防网格线区域和消防通道、楼道、楼梯口通道、走廊、门口(洞)前、人行通道等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绿化地、草地、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四)专用停车场(位)要求
格致楼负一楼停车场、实训楼负一楼停车场和图书馆大门前阶梯下负楼停车场为专用停车场,主要提供给在该楼栋上班、上课的教职员工及来访客人临时停车使用。实训楼西北面充电停车位为专用停车位,主要给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使用。
1.三个专用停车场为临时停车场,禁止停车过夜,原则上教职员工下班(课)后即把车开走。
2.专用停车位专为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燃油机动车和不需要充电的新能源汽车禁止停放在专用停车位上。
3.其他办公楼、教学(实验)楼、食堂等周边停车场,禁止长期占位停车,来访车辆原则上禁止在校园内停车过夜。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教职员工车辆和经学校审批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校门门禁扫描抬杆直接进出校园,其他未经学校同意的外来车辆、来访车辆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二)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加强校园巡逻,做好交通执勤,引导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校园内禁止无牌摩托(电动)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任何机动车。一经发现将由物业保安暂扣涉事车辆,严重者移交属地交警部门处理。
(三)整治校园停车秩序
严格按照上整治要求开展校园车辆停放整治,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秩序,严查车辆违规停放,对校内违规车辆将进行现场取证,并开具违规单告知车主,两次以上违规行为的通报所属单位,三次以上违规行为的直接锁车,自行车违规停放,直接拖走。后期可能会采取录入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系统的黑名单,限制在校园内通行。
(四)做好行人行车教育管理
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觉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禁止鸣号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校园限速标志规定的速度),确保行人优先通行。行人自觉在人行步道上行走,无人行步道道路靠右行走,不得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或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
(五)巩固好专项整治成果
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区域。合理规划增设停车位,进一步缓解校园停车压力。修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校园停车收费办法,尽量限制无关车辆进入校园,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积极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分组及职责
第1组:韦 鹏(组长) 罗 婧 韦延军 保安2人
职 责:负责东西校区教职工住宅区交通秩序维持和违规乱停车行为整治工作,综合分析教职工住宅区停车情况,为下一步划定停车位提供思路。
第2组:韦 毅(组长) 王家健 潘春兰 保安2人
职 责:负责西区除教职工住宅区外其他区域的交通秩序维持和违规乱停车行为整治工作。
第3组:李郞菲(组长) 张 年 程衡光 保安2人
职 责:负责东区除教职工住宅区外其他区域的交通秩序维持和违规乱停车行为整治工作。
校直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向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学生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秩序,按要求规范停车。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校直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 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整治期间,对违反上述整治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3.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对落实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较多的单位、部门,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七、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校园交通安全和违规乱停车行为整治。
校内交通安全和违规乱停车举报电话:13737985799(韦鹏) 固定电话:0778-3144715
河池学院保卫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