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20〕2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33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2020年秋季开学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我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工作具体布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将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开学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安全保障工作。
(二)加强形势研判,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项目 |
排查内容 |
完成时间 |
存在安全隐患 |
整治措施及整治结果 |
责任单位 |
1.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1)消防、危险品管理 |
开学前(9月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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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直各单位,重点单位:国资、后勤基建、教务、保卫、学工、图书馆等 |
(2)图书馆、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流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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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围墙、挡土墙、电气设备、校内湖泊、排水设施、地质等隐患点(是否受汛受台风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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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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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一次食品、饮水安全排查整治 |
(1)学校食堂及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的清洁卫生、消毒等工作 |
开学前(9月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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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基建 |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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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食堂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的卫生和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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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其他餐饮、食品经营店的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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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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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一次交通事故预防专项整治 |
(1)学校公务用车是否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
开学前(9月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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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
(2)是否要求配备、补充应急锤、灾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安全和应急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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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对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做好驾驶员和乘车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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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杜绝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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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车准驾证、行驶证、校车标牌、安全技术检测合格证、车辆保险、GPS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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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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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行动,协调配合当地政法、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管等部门,在秋季开学前后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为学校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
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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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 |
5.开展不良“校园贷”风险防控全面自查 |
(1)学生网络借贷情况、网络信贷进校园情况,及校园贷的学生人数、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和还贷来源 |
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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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各二级学院 |
(2)是否存在以新贷还旧贷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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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遭受非法手段催收等,对出现非法手段催收的线索是否及时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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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学生在校园内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件办理不良校园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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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
(1)是否存在师生个人极端事件或行为 |
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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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直各单位 |
(2)是否存在教职工住房、职称晋级、待遇等方面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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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校园欺凌、学生意外伤亡等方面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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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师生员工是否存在思想动态和异常行为方面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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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点人员教育稳控方面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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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相关单位 |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矛盾纠纷等,建立台账,制定措施整治,确保安全后方能使用。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完善预案,坚决杜绝因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
工作项目 |
排查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1.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 (说明:有关交通安全短视频可登录公共邮箱gxjytaw@163.com,密码: awl23456自行下载。) |
(1)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摩托(自行)车。 |
9月30日前 |
学工、团委,各二级学院 |
(2)结合实际及不同时段,开展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防盗、防传销、防不良网贷等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生的安全教育 |
9月30日前 |
(3)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防暴恐应急培训 |
9月30日前 |
保卫、校直单位 |
2.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四个一”活动 (说明:有关宣传资料录邮箱gxjytaw@163.com,密码:aw123456自行下载;防骗考试二维码见附件,关注“南宁市反诈骗”微信公众号后即可报名参加,秋季学期首次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10月31日。) |
(1)上好一节防骗教育课 |
11月30日前 |
学工、各二级学院 |
(2)开展一个防骗专题活动 |
11月30日前 |
(3)开设一个防骗宣传专栏 |
9月30日前 |
保卫 |
(4)组织一次防骗考试 |
10月30日前 |
学工、各二级学院 |
三、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出发,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部门领导要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情况,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学校。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结果和整治措施、整治结果、整治预案(未能及时整治的),根据完成时间要求,责任单位在完成时间截止日把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保卫处。开展安全教育的内容,由责任单位汇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撰写总结,把安全教育活动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在活动完成时间截止日报送保卫处。
保卫处邮箱:hcxybwc@hcnu.edu.cn
联 系 人:韦毅,13977870966 李朗菲,13877866677
附件: 防骗考试二维码
河 池 学 院
2020年8月30日
附件:
防骗考试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