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2.平等原则。在评议标准面前党员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深化人防改革,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是否模范遵守本办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学习动员。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和党性教育,提高党员认识,端正态度,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对照检查,拟写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实事求是地自我评价。
3.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本人的自我评价和实际表现,在党内开展严肃认真的相互评议。
4.组织考察。党支部委员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组织意见,正式写出书面评议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和进行讲评。评议意见,报直属机关党委审批。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通报表扬。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直属机关党委批准劝其退党。
6.评议小结。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材料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四、民主评议党员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和直属机关党委的部署,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民主评议党员要求
1.教育引导党员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认识,自觉参加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提出正确的组织意见。
3.组织考察时应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防止个人专断,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
4.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