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保安队长(副队长)
(1)负责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年度工作计划,并带头实施,对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安保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督促制度的落实。
(2)负责保安队伍的全面建设和管理,负责岗位人员安排,带领保安开展安保服务工作。
(3)负责保安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业务训练工作,不断提高保安队员思想政治意识和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4)负责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考勤和考核,带领保安队员搞好各执勤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监管班长做好排班、查岗、考勤、考核等常规管理工作。
(5)协调和处理安保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积极协助学校保卫处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日常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善于团结同志,维护保安队伍的稳定,深入了解保安队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为保安队员排忧解难,充分调动保安队员的积极性。
(7)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学校大门保安员、门禁管理员
(1)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遇事汇报,与巡逻防暴保安及其他岗位保安紧密协作与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开关大门上,不迟到,不早退,保证24小时不断岗,不得擅自离岗位,按时交接班,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时,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3)值班执勤期间必须穿制服,着装整齐,佩戴胸牌,时刻注意文明礼仪,纪律严明,语言和蔼,认真负责,维护学校形象,保护好大门各种安保设施设备、门禁、监控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准动用、操作门岗监控设备。
(4)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对未登记而冲入校园的车辆,记下其车牌号码,第一时间通知其它岗位的保安人员协查,阻止、控制住冲入校园车辆。
(5)对驶出的面包车、箱式货车等,对带入、带出的物品有权进行检查,一律停车并打开车箱进行检查,如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上报当班队长、学校保卫处进行处理。
(6)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装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大货车、大拖车等,需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保卫处备案后方可进出校门,并按指定路线行走,未经审批同意,严禁驶入校园。
(7)严格监督、管控进出校门的人员,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人员、醉酒人员、精神病患者、行为异常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园内,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并做好传呼工作。
(8)按规定对外来车辆和访客进行盘查、登记,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经被访单位确认,审批同意,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
(9)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允许与他人争吵、辱骂、斗殴,遇他人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队长、班长处理,如他人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学校保卫处,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学校大门门禁系统由门禁管理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按照《河池学院门禁系统及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统一收取进入校园车辆停车的场地占用费(扫收费二维码,进入学校账务账户),其他人员不得对收费系统进行操作,以免造成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等故障。
(11)负责打扫工作区域,保持值班室、大门周围及学校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洁卫生,制止在门口及周围贴广告和摆摊设点行为,每周对大门周围场进行一次冲洗。
(12)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记录当班的重要事件,如因保安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当班保安人员应该做出赔偿,情节严重者学校追究其法律责任。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巡逻防暴员
(1)上岗人员巡逻中须穿统一制服,配统一标志,携带橡皮警棍、对讲机、手电筒等必要的通讯、照明、防卫器具,开巡逻车或步行,分东西两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
(2)熟悉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卫类管理文件,熟悉校园道路、建筑、公共场地、活动场所等的功能分布,掌握校园内各楼宇的结构、单位数、楼层室号排列,各种公用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了解各类公共场所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掌握校园围墙和龙江河北岸周边情况。
(3)采取定线巡逻、乱线巡逻,人巡车巡相结、走停结合、快慢结合和突然改变行进方向等方法巡逻,注重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巡逻,熟悉周边环境及安全设施,巡逻覆盖全校园,不留死角。
(4)巡逻过程中注意校园道路、建筑、公用设施、绿化草地、公共卫生等,重点关注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如实记录并跟进处理。
(5)制止师生员工、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校园内的违规行为,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礼貌上前询问、盘查清理,必要时通知监控室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阻止,并控制好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同时报警、并及时报告上级和学校保卫处。
(6)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管理,阻止任意鸣喇叭、开快车、乱停车现象与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禁止在校园内练习驾驶车辆,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对校园内机动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不规则摆放进行整理,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管,发现有乱停放情况,及时提醒车主规范停车,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做出处理和报告,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报警,同时报告学校保卫处。
(7)负责校园消防安全日常检查,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检查结果建立台账,全面巡视检查学校公共区域的水、电、气、门、窗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8)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佩戴胸牌,时刻注意文明礼仪,纪律严明,语言和蔼,精神饱满,要做到“三勤”,即勤巡视、勤检查、勤报告。
(9)为师生员工提供紧急求助服务,看管好校园内设施设备等一切公共财产,协助保卫处与公安部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处置校园内各类突发事件。
(10)配合学校保卫处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活动期间校园交通管控,维护交通秩序及引导车辆有序规范停放,做好活动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保卫工作任务。
4.图书馆门卫
(1)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
(2)注意个人仪表、仪容,保持良好的站立、端坐姿势。
(3)保持工作区域卫生、整洁;维护秩序,讲究礼仪,热情待人。
(4)负责图书馆开放时间的大门守卫,检查、督促读者持借书证经过门禁系统身份认证后入馆,完成图书馆出口处监测仪报警后的情况处理。
(5)解答读者的初步咨询,教育和督促读者遵守《入馆须知》。
(6)对外来人员应了解其来意,查验其有效证件,并报知有关领导经同意后履行登记入馆手续。
(7)负责图书馆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及图书馆周边巡查。
(8)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发生紧急情况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以外,同时向图书馆领导和学校保卫处汇报,并做好情况记录。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监控室管理员
(1)监控值班人员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好安全防范监控任务。
(2)遵守室监控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随意摆弄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录像、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3)掌握各监控点的分布及其监控范围,密切注意重点监控区域,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情况,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处置,同时通知巡逻防暴人员赶赴现场复核,对已确定的可疑情况,迅速通知保安队长和学校保卫处,配合查证或抓获可疑目标。
(4)积极与校园巡逻防暴人员保持联动,密切配合巡逻人员处置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案事件,遇到不可控制的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保安队长和学校保卫处报告,并迅速拨打相关报警电话报警。
(5)做好监控录像查阅保障,协助管理监控录像资料,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存档保留,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性事故、伤害性事件、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录像另存档保留,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6)爱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防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维修。
(7)做好值班记录,每日交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状况以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室内清洁状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占用监控室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9)监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纪律性和警惕性,不得将监控信息带出监控室,不得将监控信息以任何方式、形式向外传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严重影响者后果自负。
(10)监控设备是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稳定、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设施,未经允许闲杂人员不得入内。如确有需要进入监控室查阅监控录像,须经学校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管理员要做好监控室来访人员登记(时间、人物、事件)。
(11)负责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平台管理,做好校园110报警接警工作,认真接待、记录好每一个报警电话,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案事件,立即通知案事件当事人所属单位、部门,并报告保安队长和学校保卫处。
(12)协助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6.消防控制室管理员
(1)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对各种消防控制室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交接班工作。
(2)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及其联动消防设施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认真记录各种控制器的运行情况,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消防设备检查记录表》,定期协助维护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出现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向保安队长和学校保卫处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5)及时确认故障报警信号,排除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和学校保卫处。
(6)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填写《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表》。
(7)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积极学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消防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检查。
7.学生公寓保安员
(1)负责学生公寓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熟悉学生公寓周边环境及安全设施,巡逻覆盖公寓全区域,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如实记录并跟进处理。
(2)熟悉学校公寓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卫类管理文件,熟悉学生公寓区内道路、建筑、公共场地、活动场所等的功能分布,掌握各公寓的结构、单位数、楼层室号排列,各种公用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
(3)制止师生员工、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学生公寓区内的违规行为,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礼貌上前询问、盘查清理,必要时通知监控室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阻止,并控制好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同时报警、并及时报告上级和学校保卫处。
(4)对公寓区内机动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不规则摆放进行整理,对公寓区内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管,发现有乱停放情况,及时提醒车主规范停车,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做出处理和报告,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报警,同时报告学校保卫处。
(5)负责公寓区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检查结果建立台账,全面巡视检查学生公寓区域的水、电、气、门、窗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6)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公寓区治安管理,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随时为学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保卫工作任务。